为消化解决历史遗留的工勤人员问题,市中区编办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结合区情实际,三项措施收回机关空余可配工勤人员数。 一是从严控制人员编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机关不再核定工勤编制,机关工勤人员只出不进,工勤编制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 二是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在对全区党政群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可配工勤人员数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和政府部门 “三定”规定修订工作,收回空余可配工勤人员数107名,对仍保留的可配工勤人员数严格管理,因自然减员等空出的可配工勤人员数不再安排进人,空出一个收回一个。 三是建立台帐强化监督。建立消化可配工勤人员数工作台帐,制定消化任务的步骤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计划稳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区编办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消化可配工勤人员工作落到实处。 |